機車請停放在機車停車位以免受罰

  • 2021-03-30
  • AdminAdmin

機車請停放在機車停車位以免受罰

一、同學請將機車停放於機車停車位,切勿依個人想法隨意停放在他人住家門口或人行道,以免遭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開單受罰新台幣600元。

二、本校於第一校區文化路、第二校區民主路增設約300個機車停車位(詳如附圖),請同學多加運用停車。

三、綜二館後方機車停車場出入口狹小,請同學出入停車時請放慢速度,確定對方無來車時在進出停車場。